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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对其拟不起诉,大学生抢夺手机后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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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报讯 (记者 何小敏 通讯员 埔检宣) 昨日上午,黄埔区检察院举行该院首次不起诉听证会,对大学生张良(化名)涉嫌抢夺罪一案拟不起诉听取社会各界意见。

大学生抢夺手机后赔偿损失 检察院对其拟不起诉

据介绍,张良是某校一名大学二年级的在校生,学习之余喜欢玩一款手机网络游戏。因为游戏对手机硬件要求较高,而他的手机运行速度慢,无法满足游戏要求,所以产生了换手机的想法。张良的家庭经济困难,于是他鬼迷心窍,产生了抢夺的想法。2016年12月,张良在“京东商城”下单购买了1台iPhone7 plus型手机(经鉴定,价值人民币7988元),支付方式选择了货到付款。收货时,张良趁快递员不备,抢走手机并逃离现场。案发后,张良全额赔偿了快递员损失,并取得了他的谅解。

在审查批准逮捕期间,经办检察官听取了张良所在学校老师的意见,老师表示其在校表现良好,本性善良,请求司法机关对张良从轻处理。为降低案件办理对张良在校及以后就业的影响,检察官对张良作出了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随即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在审查起诉期间,经办检察官认为张良在校期间一贯表现良好,取保候审期间又能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学校规章制度,且案发后积极赔偿被害人,取得被害人谅解,本案社会矛盾已有效化解,没必要对拟不起诉人张良再苛以刑罚,建议对其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为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深化检务公开,加大办案透明度,黄埔区检察院对本案进行了不起诉听证。听证会上,与会社会各界人士就本案纷纷发表意见,认为拟不起诉人张良是初犯、偶犯,本身是在校大学生,且本案的社会矛盾亦已化解,没必要再对他苛以刑罚,一致赞同检察机关对该案拟不起诉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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