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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准同意贵州撤销盘县设立盘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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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贵阳4月15日消息(记者王珩 贵州台记者黄瑾)近日,根据《民政部关于同意贵州省撤销盘县设立县级盘州市的批复》,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撤销盘县,设立县级盘州市,以原盘县的行政区域为盘州市的行政区域,盘州市人民政府驻亦资街道凤鸣北路1号。盘州市由贵州省直辖,六盘水市代管。

国务院批准同意贵州撤销盘县设立盘州市

盘州市是国家正式解冻撤县设市审批后,全国首批、贵州省第一个获批的县级市。“盘州”作为盘县的历史地理名词,因盘江而得名,最早在唐初出现,最晚在清末使用,在盘县及周边具有深远影响,史籍记载明确,历史渊源深厚,承续关系清晰。以“盘州市”命名,凸显了盘县悠久深远的历史和文化,有利于历史地名文化的传承、保护和发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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