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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龙镇一村民小组长被查处,虚报冒领赔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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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刘念)9月4日,永川区纪委通报一起近期查处的典型案例。金龙镇嘉阜村自强村民小组原组长李厚江虚报冒领占地青苗及附作物赔偿款等问题

虚报冒领赔偿款 金龙镇一村民小组长被查处

2016年7月至12月,李厚江在担任金龙镇嘉阜村自强村民小组长期间,在负责核实发放本村民小组金鼎寺水库占地青苗及附作物赔偿款和分配集体资金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采取虚报他人名义的方式,冒领本村民小组占地青苗及附作物赔偿款和集体分配资金共计5133.81元。

2017年1月25日、3月3日,李厚江分两次将冒领的资金退缴。

2017年7月,永川区金龙镇党委给予李厚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区纪委强调,对于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落实好监督责任,认真排查问题线索,对于问题突出、影像恶劣的,不仅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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