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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贩毒吸毒被追加纪律处分,湖南株洲县三名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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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长沙7月18日电 湖南株洲县纪委日前通报了3起基层党员涉毒典型案件,涉案人员被追加了开除党籍等纪律处分。

湖南株洲县三名党员 因贩毒吸毒被追加纪律处分

通报称,2016年11月,龙船镇龙泉村党员曾树繁在芦淞区一宾馆房间内贩卖冰毒约0.6克,2粒“麻古”约0.188克给陈某。在该房间外,曾树繁被民警抓获并从其身上搜出白色晶状物质共计7.4克、红色圆形片剂10粒0.94克。经检验,从曾树繁处查获的红色圆形片剂检出甲基苯丙胺、咖啡因成分,白色晶状物质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曾树繁明知是毒品而予以贩卖,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今年1月,曾树繁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4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今年7月,曾树繁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2017年2月5日,龙船镇挽洲村党员陈泉在芦淞区自己家中采用烧板的方式吸食麻古,后被公安机关查获。公安机关给予其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今年7月,陈泉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2011年9月,龙船镇金华村党员胡建成和宋某在芦淞区一宾馆房间内,由胡建成提供毒品麻古和自制的吸食工具,两人共同吸食毒品麻古时被民警查获。胡建成被公安机关给予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2017年7月,胡建成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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