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灵秀谷 > 资讯 > 新闻 > 百姓民生 > 江西推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办法
手机版

江西推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办法

来源:灵秀谷 阅读:3.06W 次

本报南昌6月14日电 (记者魏本貌)江西省近日出台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试行)。该评价考核办法适用于江西全省11个设区市和100个县(市、区)的党委和政府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实行党政同责,市、县(市、区)党委和政府领导成员生态文明建设一岗双责。

江西推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办法

目标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中确定的资源环境约束性指标,以及省委、省政府部署的生态文明建设重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突出公众的获得感。目标考核体系具体包含:资源利用、生态环境保护、年度评价结果、公众满意度、生态文明制度改革创新情况等内容,生态环境事件为扣分项,美丽中国“江西样板”建设情况为加分项。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本文链接:https://www.lingxiugu.com/xwzs/minsheng/zj4x0.html

Copyright © 2024. 灵秀谷 All right reserved. 黑ICP备20200258号-2

文字美图素材,版权属于原作者。部分文章内容由网友提供推送时因种种原因未能与原作者联系上,若涉及版权问题,敬请原作者联系我们,立即处理。